根据个人业绩量化排名、民主测评排名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,拟推荐以下人员参加职称评审,上报师大人事处、省教育厅评审。
一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
肖丽红
二、中小学高级教师人选
1.正常参评:冯新卫 李 丽 孙艳玲 张战立 孙文杰 郑国妍 李素芳 陈 华
2.不占岗位参评:樊英茹 张海南
(根据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>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[2020]280号))
三、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人选
冯飞飞 李 丹 赵慧博
公示期:2022年9月15日至9月23日。
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,请向杨朝霞副校长反映,电话:87260006。
教师发展处
2022年9月15日